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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恒建筑支部落实集团党员教育周活动要求特邀专家举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来源:jinnianhui今年会控股 时间:2012-06-09 点击次数:4044次

万恒建筑支部落实集团党员教育周活动要求
  特邀专家举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为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关于党员教育周活动的要求,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总体部署,万恒建筑支部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于6月9日上午,特邀原嘉定区安监站站长严正国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学习主体由jinnianhui今年会工程配套部有关人员及万恒建筑公司工程管理人员跨部门组团构成。学习内容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3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条例》。

新《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一是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二是强化隐患治理的责任;三是强化危险作业领导带班责任。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条例》基本思想与《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是一致的,不仅在内容上全面涵盖《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且充分体现施工企业管理特点,进一步提出了各项具体要求。该条例行业化特点突出,语言简洁明了,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检测、监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重要责任,应将风险评估的内容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在勘察文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明确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学习,在党员干部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素养,弘扬了“由我做起,从零防范”的安全文化理念,同时显著增强了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助于有效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国家、公司财产安全,努力构建稳定、安全的发展环境。

万恒建筑支部通讯员  王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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